2024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思 考与建议 中国农夫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思索与建议 摘要:近几年,中国农夫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数量以及入社 农户数量快速增长,一方面反映了农夫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, 另一方面也存在机会主义行为,产生了不好的示范作用。在 合作社发展过程中,既积累了珍贵的胜利阅历,又存在不少 问题。促进农夫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,必需认清合作社 发展完善的渐进性、长期性和困难性,不能急于求成,要明 确政府扶持引导的重点,建立科学的基础状况监测评价信息 系统,探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、村民委员会与发展农夫专业 合作社相结合的综合改革与发展道路。 关键词:农夫专业合作社;机会主义行为;综合改革 一、农夫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缘由分析 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,农夫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 以来,登记注册的农夫专业合作社数量以及入社农户呈现 “翻番式”快速增长(见下表)。合作社数量的快速增长是 多年来人们所期盼的,但是数量增长的缘由却是困难的,有 的是合理的、能够促进发展、产生主动效果的,有的则会产 生不好的负面影响,须要有客观醒悟的相识。 本文认为,近几年农夫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数量快速 增长的主要缘由有以下方面: 1.合作社法实施后规范注册登记。2024 年农夫专业合 作社法颁布实施后,自20 世纪90 年头后已经建立的大量合 作社、协会根据要求重新注册登记,即部分原名称为“协会” 的重新注册为农夫专业合作社,原先挂靠在或者在有关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、民政部门登记的重新注册登记。2024 年年底, 不完全统计(在各级民政部门、地方农业行政ag真人中国官方 ag真人入口管理部门、工 商管理部门登记,无统一规定),全国各种农夫专业合作组 织、协会等已经达到 15 万多个,这些合作社或协会在农夫 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重新注册登记,即事实上已经存在。 2.农业发展与农夫增收的需求拉动。进入 21 世纪后, 中国农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更加严峻,既面临国外优质农 产品的竞争挤压,也面临国内农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部分优 质农产品“卖难”、价格波动猛烈、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要 求提高、提高农业效益等挑战,应对这些挑战须要农户联合 起来抗御市场风险,加快标准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、设施化、 产业化以及特色农产品发展,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等等都不 断强化建立农夫专业合作组织的需<a href="http://www.ybxglz.cn" target="_blank" targ ag真人官方 ag真人官网et=_blank>ag真人官方 ag真人官网求。 3.胜利的典型农夫专业合作社示范效应。自20 世纪90 年头后全国农夫专业合作社发展涌现出大量的好典型,在带 动农业产业化经营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以及开拓市场、带动 农夫增收等方面起到了主动的作用,这些典型示范带动着各 地建立新的农夫专业合作社。 4.中心及各级政府政策等推动。中心及各地出台政策,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。例如,从 2024 年起,农业部开展 农夫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;农业部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、 畜牧养殖小区、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建设中,都将农夫专业 合作社列入实施载体;出台《关于做好农夫专业合作社金融 服务工作的看法》、《关于开展农夫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 动的看法》、《关于农夫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等 改善农夫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;推动“农夫专业合作 社示范社建设行动”等等。这些政策以及相关的实惠扶持政 策成为合作社数量大增的重要缘由,当然也不解除部分“假 合作社”或者“空壳社”套取国家实惠政策的现象存在。 5.机会主义行为推动合作社数量及入社农户“虚增”。 中ag真人中国官方 ag真人入口心及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对建立合作社制定了补贴、项目 扶持等措施,甚至有的项目只能以合作社的组织名义去申请。 同时,在地方实际操作过程中,注册登记合作社的门槛很低、 成本很低,有的并未完全根据合作社法的要求操作,有的信 息失真等。两方面使得部分合作社登记完后并未产生应有的 作用,有的事实上名存实亡。假如这种合作社不能够得到有 效抑制或取缔,反而得到有关的支持、实惠,其将产生不良 的示范后果,极为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。 6.地方政府制定数量发展目标以及行政推动。通过网 络搜寻,能够发觉很多地方都制定了合作社的发展规划,其 中合作社数量以及入社农户数量是主要的指标。制定规划、 数量目标激励合作社发展无可厚非,也是应当的。问题在于, 有了规划,不少地方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,并实行行政推动, 难免出现为完成任务的“空壳社”,在合作社有关数据不断 攀升的表象之下存在潜在的隐患。事实上,合作社的发展数 量以及入社农户是很难预料的(包括基数信息不真),在发 展过程中新的合作社不断产生、有些合作社倒闭应当是正常 的现象。现实中好像合作社一旦成立就恒久存在、都在正常 经营,很少有关于合作社倒闭的报道以及分析,难以产生警 示作用。